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24日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原州区检察院针对在校学生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近20次,覆盖人数3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不断深化未检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
扩大法治宣传主体——进行联合宣传
原州区检察院加强与负有法治宣传职责的有关单位沟通协调,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整合法治教育资源,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法治教育水平。
原州区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部分校园周边商户有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遂在案件办理的同时加强宣传未成年人禁烟相关法律法规。6月18日,原州区检察院联合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原州区烟草专卖局以“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治理”为主题在彭堡中学进行法治宣讲。烟草局宣讲员首先以气球爆炸演示吸烟对肺的伤害,以醒目的图片警示未成年人远离香烟。检察官结合新修订的“两法”讲解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以及违反禁烟规定的处罚,携手共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9月9日,原州区检察院联合原州区公安分局、原州区交警分局、宁夏义工志愿服务联合会在彭堡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预防犯罪、预防性侵害、远离校园欺凌等方面法律知识进行讲解,为同学们送去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扎实法治教育效果——注重个案教育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详尽的社会调查,结合案情及其成长经历、生活环境、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犯罪原因、实施涉案行为前后表现,以个案辅导、训诫词、临界预防、法庭教育等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量身定制”法治套餐。9月18日,原州区检察院对一名故意伤害案的涉案未成年人在司法保护教育中心进行法治教育,通过在校园欺凌、法律知识抢答、动漫案例、电子沙盘板块的学习,使其对犯罪行为深感痛悔,表示今后一定会引以为戒,痛改前非,积极回归社会。
丰富法治宣传内容——组织旁听庭审
9月17日下午,原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等四人聚众斗殴案并当庭宣判。原州区检察院协调邀请固原二中学生代表在原州区法院刑事大法庭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
此次庭审采用法官在上,被告人居下,公诉人、辩护人居两侧的法台式模式审理,显示法庭之庄严肃穆,法律之公正权威。随着法槌声落,审判长依法有序按照庭审程序主持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公诉人对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发表公诉意见,律师针对量刑提出辩护意见。审判长、公诉人、辩护律师从法律、家庭、社会等不同角度对被告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表示今后将遵守法律,脚踏实地,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该起案件是四名被告人在校内外恃强凌弱、以多欺少,因琐事引发的矛盾纠纷殴打他人,酿成刑事案件的后果。休庭期间,检察官以案释法,详细讲解该案涉及的法律知识及犯罪后果,提醒学生在学习生活中要坚决杜绝不良行为,远离社会不良风气,不做校园欺凌的实施者,也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学生们纷纷表示,看着他们的同龄人因刑事案件受到法律处罚,切身体会到法律之威严、法庭之庄重,今后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做知法、用法、懂法、守法的公民。